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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 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4月9日至4月10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和初中学校对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教育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对省《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和《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对我市春季开学工作准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扎实细致制定开学总体方案,周密部署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统筹保障防疫物资储备,线上教育教学有序推进,为开学做了充分的准备。督查组也就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了反馈,现就做好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提出如下要求:
1.针对部分学校应急演练实效不强的问题,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分批次、小规模组织相对薄弱学校到示范学校观摩学习,提升薄弱学校防控水平和能力。
2.各学校必须与就近发热门诊建立联系机制,如出现发热等症状,按规定程序处置。
3.在入校测温处附近设立临时观察室,在校园设立隔离观察室,有宿舍的学校,还应在宿舍楼内设置临时隔离室,以备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使用。
4.要通过张贴姓名签,摆放姓名牌等方式将食堂餐桌定位,便于应急处理时追踪溯源。校门口、食堂、走廊等学生重点行走区域要设置指引标识,引导学生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5.合理安排教室、食堂、宿舍、校车等公共所的消杀时间,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发挥消杀效果。
6.进一步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在校园、大厅、卫生间、宿舍等醒目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对洗手、带口罩等防疫常识、工作流程及其他防控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要分类张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中教职员工“十必须”、学生“六做到”等内容,让师生熟记于心,自觉内化为日常防控举措。要通过家长会、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引导家长知晓家长“四做好”,按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7.要加强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协调联系,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开学前要做好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要对学校饮用水、食堂用水进行再次排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特别是使用二次供水及自备水源的单位须具备二次供水资质或生活饮用水合格检测报告。开通校车的学校,要对校车车况进行排查,要求校车乘坐人员减半,配备必要的消杀用品,对司机进行健康状况排查,保证人员、车辆和乘车学生安全。
各地区、各学校要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对号入座,自查自纠,确保开学前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地区、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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